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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企业“以工代训”有补贴,每人每月500元!

来源:闽北日报 时间:2020-11-04 作者:南平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浏览量:
“以工代训”补贴来了!


为支持南平企业
稳定岗位、吸纳就业
市人社局积极组织实施
以工代训工作和做好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工作

对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

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补贴

最多可领6个月!




一、补贴范围和政策执行时间
1.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并进行实名制登记的,可根据吸纳人数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2年3月。



2. 中小微企业

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开展以工代训并进行实名制登记,可根据新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困难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稳岗位、保生活。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执行期限: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3.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

支持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


政策执行期限: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







二、补贴资金标准

以工代训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不同生产经营企业主体就业的,申请补贴的月数总和不超过6个月)。

注:以工代训补贴和岗前培训补贴不重复。





三、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应及时登录“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申请,同时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报告(关于申请开展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的报告);

②福建省职业培训补贴申请人员名册;

③人员证明认定材料;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账户信息。


(注:1. 外贸、住宿餐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申报时,仅需提供以上①②④项材料。2. 失业保险增员申报表以及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可由就业经办机构提供,企业无需提供)


如对政策有疑问,还可拨打咨询热线:南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0599—887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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