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社会事业局、总工会、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省委省政府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商共创、增产增效、助力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9日至5月31日
三、目标任务
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线职工、农民工为重点群体,以行业、区域协商为重点形式,以劳动报酬、社会保障为重点内容,以“能级工资”协商为重要方向,广泛开展新一轮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将开展专项协商与经常性的协商有机结合,重点指导千家民营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进一步扩大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新就业形态企业和行业的覆盖面,实现2022年全省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稳步提升,助力全省经济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内容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以“要约行动月”活动为契机,落实企业与企业职工一方应当每年就劳动定额、工资分配和调整等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引导企业、行业性、区域性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积极与工会或职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类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一)增福利稳岗位。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的实际,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协商,吸引职工返岗回流,稳住本地工;鼓励企业通过采取发放返岗红包、交通补助、“以老带新”奖励等方式,招来外地工;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鼓励企业采取调整薪酬、灵活安排工作时间、轮岗轮休、组织培训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春节期间因订单较多、生产任务重、不间断工作的员工,鼓励企业协商制定节后带薪调休、组织疗休养、赠送大礼包等暖心举措,使坚守一线职工感到留岗受关怀。通过协商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助力全省经济在一季度开好局、起好步,实现“开门稳”“开门红”。
(二)提能级促增效。引导企业加大对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提高职工技能等级,激励更多技能人才特别是数字技术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服务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将“能级工资”与职工技术创新专项协商作为重要方向,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学习运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通过协商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制度,薪酬待遇与获得荣誉配套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激励技能人才技术创新,探索建立职工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入股、岗位分红等激励,形成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贡献突出者多得的良性机制,帮助企业培育、招引和留住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树典型求突破。以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等平台就业人员为重点人群,以行业劳动定额、计件单价、订单分配、抽成比例、报酬支付办法、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和奖惩等事项为重点内容,以行业性协商为重点方式,推动在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协商协调机制。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在5月31日之前至少培育一个新就业形态行业或企业协商典型。
(四)推标准促规范。大力宣传推广将于3月29日实施的福建省地方标准《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质效评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通过“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和渠道宣传,举办培训班等各种方式,提高社会知晓度。大力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价工作,引导企业对照《指引》规范有序开展集体协商,并在协商后开展自我评价,争取用三年的时间,在建制企业广泛开展质效评价,推动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将集体协商要约活动,作为落实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的具体抓手,充分整合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力量,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情况沟通交流、信息报送、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阶段性向上反馈活动进展情况,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破解问题对策。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集体合同的审查管理,为集体协商提供政策和数据信息支持。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指导企业工会就职工的合理诉求提出协商要约,对基层工会要约有困难的,上级工会要通过代行要约等形式开展协商。各级企联和工商联组织要加强行业(区域)企业组织的培育和建设,引导企业和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主动要约,通过协商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落实关心关爱职工各项举措。
(三)深入摸底排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组织人员,深入园区、深入企业、行业开展摸底排查工作,掌握企业、行业集体合同签订情况、集体合同到期时间等情况,摸清新就业形态企业、新建会企业、未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企业、集体合同即将到期企业、集体合同到期未续签企业情况,建立健全活动工作台账,精准锁定要约活动对象,提升活动针对性实效性。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发挥各自优势,利用各自资源,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涉及集体协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地方性标准以及各地相关行业、企业重视协商工作的典型事迹;联合举办集体协商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工,引导企业和职工树立“调整工资要协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靠协商”等理念,激发企业和职工群众参与协商的热情。
(五)创新协商方式。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鼓励企业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意见征集、要约应约、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意见可形成会议纪要或文件,以电子邮件、内部OA、微信群组等形式,发送给职工群众听取意见建议。鼓励企业建立健全集体协商、日常协商、临时协商等多层次、多维度沟通协商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及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注重示范引领。倡导各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率先主动发出要约。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积极指导培育协商典型,总结宣传一批真谈实谈、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各地在“要约行动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及时更新完善建制企业数据库,汇总填写《2022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及建制情况汇总表》(附件1),并根据签订集体合同情况,填写《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建制情况表》(附件2)和《福建省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建制情况表》(附件3),请将活动情况书面总结材料连同以上表格于6月7日前,同时报送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和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联系人:薛莉(省三方办),0591-87623287
邮箱:ldgxc@rst.fujian.gov.cn
方怀恩(省总工会),0591-87713821
邮箱:fjghbz@163.com
附件:1.2022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活动及建制情况汇总表
2.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建制情况表
3.福建省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建制情况表
福建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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